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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衢州市衢江区君悦东方小区10幢1单元605室房地产

标的物编号:321首拍

起拍价:¥1.00

标的类型:住宅

拍卖平台:阿里拍卖 (查看)

所属法院: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竞价周期: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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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拍卖须知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1日10时至2020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淘宝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浙江省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及“拍定”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8月20日15:00 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与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8月20日15: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接到法院通知后到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地址:衢州市紫荆西路119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本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请见拍卖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二日

 

 


竞买公告

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拍卖公告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1日10时至2020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淘宝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法院账户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衢州市衢江区君悦东方小区10幢1单元605室房地产。

衢州市衢江区君悦东方小区10幢1单元605室,房屋权证号: YG008094,证载建筑面积: 142.83平方米,用途:住宅,登记日期:2013年10月11日。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8.11平方米。权利负担信息:有抵押,预告抵押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分行金额10.9万元;衢江区公积金管理中心50万元。特别事项:系预告登记商品房,尚未办理产权证。

起拍价:1元,评估价:1938000元 保证金:38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及工作时间之外时间除外】,本院已委托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0570)3025726、13357029717。

三、拍卖方式:保留价为人民币1元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所提供的VR、视频、照片仅作参考,标的物的面积状况、户型以实际产权登记为准。本次变价应交税费计算方法及负担的主体详见附件。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2020年8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案执行案号:(2019)浙0802执3982号。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0年9月10日15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衢州市柯城支行,账号:1209260029200048388】。

因案款系统升级,当日交款无法确认到账。拍卖余款未以买受人名字缴入的,必须在交汇款中注明所交款项为买受人的拍卖款。

买受人如在银行贷款的,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将贷款银行的工作联系单及贷款银行确定首付款交清的凭证提交法院。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拍卖公告发布后向:

1、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咨询,该行可就公司、个贷业务提供贷款服务。

联系人:刘 13575653171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咨询,该行仅就个贷业务提供贷款服务。

联系人:方 0570-3023745

3、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咨询,该行可就公司、个贷业务提供贷款服务。

联系人:毛 18057077718

4、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咨询,该行可就公司、个贷业务提供贷款服务。

联系人:郑0570-8068515

特别提醒:买受人能否及时获得贷款,与本院无关,相应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统一咨询电话:13357029717   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拍卖价款接到法院通知后,再来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材料,自行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应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应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如过户登记过程中有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则由被执行人依法负担;如涉及标的物的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与本标的物相关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举报监督电话:0570-3026039。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嘉泰法服,电话:0570-3025726,13357029717。

淘宝网客服电话:400-822-2870。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拍品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君悦东方小区10幢1单元605室房地产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来源

不动产登记信息

拍品所有人

朱博、余丁晔

拍品情况

权属共有情况

朱博与余丁晔共同所有

权证号

YG008094(商品房预告登记)

查封情况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首封

占有使用情况

 

已知瑕疵

预告登记、毛坯

其他实际状况

现状

执行法院提供过户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详见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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